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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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
2024-05-06 05:46:00
高质量劳动力短缺的结构性矛盾凸显,鼓励企业对关键技术岗位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
  据新华社北京5月5日电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不久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国新培育领军人才1.5万人次以上,带动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万人次左右。这一目标如何实现?
  “在技术工人当中最需要提高的是高技能人才,而在高技能人才当中最需要关注的是高技能领军人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王晓君介绍,“我们将健全培养、使用、评价、激励联动推进机制,加快培养高质量发展所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数字技能型领军人才,带动高技能人才整体发展。”
  目前我国技能人才总量已超2亿人,占就业人员总量26%以上;高技能人才超过6000万人。但是技能人才长期数量不足,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供给与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之间的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
  “各地要加强人才供给需求预测,结合经济社会转型、科技创新发展和产业结构变革趋势,制定地方性、行业性领军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同时加大培养培育力度,支持企业联合教育科研机构,通过合作培养、项目协作等方式,帮助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提高技术研发水平。”王晓君说。
  社会地位不高、收入水平偏低问题,是不少技能人才面临的痛点,也是一些青年不愿意从事技能岗位的重要原因。
  为推动破解这一难题,这两年我国推出“新八级工”制度,并规定聘用到特级技师岗位的人员可比照企业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同等待遇;首席技师薪酬待遇可参照本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标准确定或根据实际确定,不低于特级技师薪酬待遇。
  “但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一些高技能人才被评为特级技师或首席技师后,并没有获得与之相对应的待遇。”曾在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上摘金的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教师杨登辉说,加大制度落实,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使技能的价值真正体现在工资条上,将是培养造就更多高技能人才的关键。
  这次通知提出,支持企业健全“新八级工”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对在技术革新或技术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以奖金、股权等多种形式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对关键技术岗位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
  “现在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提高他们的待遇水平势在必行。只有转变‘重学历、轻技能’的观念,鼓励技能要素参与分配,让‘技高者多得’,才能切实提升技术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企业发展注入更多动力和活力。”杨登辉说。
(文章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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