誉帆环境IPO:披露信息多处前后矛盾、财务数据勾稽不合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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誉帆环境IPO:披露信息多处前后矛盾、财务数据勾稽不合常理
2023-11-02 11:15:00
深交所公告显示,深交所上市委定于2023年11月3日召开2023年第80次上市委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誉帆环境或发行人)的首发。然而结合誉帆环境申报稿内容,不仅存在申报材料内容与法律意见书内容相矛盾的现象,且存在各期财务数据勾稽性不合、IPO期间子公司处罚未披、子公司/关联企业电话地址相同等若干方面的情形和疑点。
  申报材料多处信披内容相矛盾
  誉帆环境申报稿内容显示,2019年至2021年其营收分别为34026.96万元、45788.37万元、50015.76万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004.19万元、7439.44万元、9751.85万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5155.82万元、8702.55万元、9105.47万元。
图片10.png图片来源:发行人申报稿
  而发行人首发法律意见书显示,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若足额缴纳社保公积金,对发行人当期净利润的影响分别为133769.01元、115782.00元、108965.64元、125406.00元。扣除足额缴纳社保公积金对利润的影响后,2019年至2021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为794.76万元、9093.79万元、8691.65万元。也就是说,2019年至2021年度招股书和发行人首发法律意见书所披露的扣非净利润分别相差约4347.68万元、402.82万元、402.92万元。
图片11.png图片来源:发行人首发法律意见书
  关于首发法律意见书中所披露2019年扣非净利润金额与申报稿中2019年扣非净利润金额差幅达538.08%的原因及是否存在信披不实的情形,誉帆环境并未回应。而根据IPO审核规则,即使在会计更正中,营收或利润调整幅度超过20%的,也可能被认定为财务内控不足。
  此外,誉帆环境上会稿中及首发法律意见书中均披露,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发行人在建工程为0。而在申报稿中,则披露2022年上半年在建工程为7.08万元。
  财务勾稽不合金额相差上亿元
  据上会稿内容,誉帆环境2020年至2023上半年营业收入分别为45788.37万元、50015.76万元、51301.31万元和26466.48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34702.04万元、44816.62万元、34782.60万元、21548.79万元,各期收现比分别为0.76、0.90、0.68、0.81。
图片12.png图片来源:发行人上会稿
  而其合并资产负债表显示,同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合计金额分别为26763.55万元、24930.83万元、33428.87万元、37380.04万元,占各期营收的比例分别为58.45%、49.85%、66.84%、141.23%。显然,其各期营收、收现及应收账款三者之间勾稽关系难以吻合。
图片13.png图片14.png图片来源:发行人上会稿/2022年申报稿
  结合申报稿内容进一步分析,誉帆环境2019年营收为34026.96万元、应收账款余额为32590.87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占营收比例达95.78%。在2019年应收账款余额尚有32590.87万元的情况下,誉帆环境披露2020年营收为45788.37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4702.04万元,不仅相当于2019年应收账款余额没有收回,且2020年应收账款余额又增加了11086.33万元。而同期发行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合计金额仅为26763.55万元,与理论应收账款余额(2019年应收账款余额及2020年新增加金额合计43677.2万元)相差高达16913.65万元。以此类推,2021年、2022年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合计金额与理论应收款金额也分别相差7031.86万元、8020.67万元。
  各期营收、收现及应收款之间勾稽性相差巨大的原因,是否说明涉存在通过体外资金循环而粉饰财务报表的情形,誉帆环境也未回应。
  IPO期间子公司再遭处罚未披露
  朔韦茨环境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朔韦茨)为誉帆环境持股比70%的控股子公司。信用江苏网站显示,朔韦茨因“可燃气体挥发作业场所未安装可燃气体探测仪,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等原因2023年8月24日被启东市应急管理局罚款2.14万元。但誉帆环境在8月24日之后的问询回复及上会稿中,均未披露此次处罚。
图片15.png图片来源:信用江苏网站
  经梳理,目前针对IPO企业违规现象的处罚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IPO之后发现违规问题进行的事后补漏式处罚;二是在上市过程中发现违规问题的处罚(其中部分违规情形对上市进度造成了影响,也有一些违规情节并不构成上市障碍);三是亦有部分未能过会的企业,在申报阶段出现的违规问题,仍然受到了来自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
  信息披露作为证券发行注册的灵魂和核心,在全面注册制下,信息披露能否做到准确、及时、完整就显得尤为重要。誉帆环境在报告期8起处罚的情况下,IPO在审期间再填罚单,内控及信披制度方面或更应加强。
  子公司/关联企业电话地址均相同
  武汉兴立得市政设备有限公司(下称:武汉兴立得)为誉帆环境控股(持股比61.8812%)子公司武汉楷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下称:武汉楷迩)持股比27.2277%的企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誉帆环境认定武汉兴立得为与发行人有特殊关系的主体。
  武汉兴立得2020年至2022年报显示,其三个报告期企业联系电话均为(027)84809319,企业通讯地址均为武汉市九康大道112号。
图片16.png图片17.png图片18.png图片来源:企查查平台
  而武汉楷迩2020年至2022年报显示,其同样的三个报告期企业联系电话也为(027)84809319,企业通讯地址也为武汉市九康大道112号。
图片19.png图片20.png图片21.png图片来源:企查查平台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武汉兴立得作为武汉楷迩的第二大股东,2020年至2022年度社保缴纳人数均为0。
  两个企业在三个报告期内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完全相同,是否存在为关联公司武汉兴立得分摊费用或承担费用的情形,或应进一步核查。
  在本次IPO中,誉帆环境选择的上市标准为,“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者营收累计不低于10亿元”。然而,著名会计专家马靖昊曾指出,利润是遵循会计制度统计出来的财务数据,并不一定是真实的现金。一般来讲,营业收入与“销售商品、劳务收到的现金”相匹配,并且后者略多于前者(因后者含有销项增值税);营业成本与“购买商品、劳务支付的现金”相匹配,也是后者多于前者(因后者含有进项增值税)。符合上述匹配关系的情况下,经营活动现金净额为正且多于营业利润,这样的利润才算是“含金量”高的利润。2019年至2023年上半年末,誉帆环境各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4823.72万元、-573.24万元、4108.99万元、-7715.18万元、-3054.04万元,是否存在现金流方面的隐患,或更应引起关注和警惕。
(文章来源: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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