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迎偿付能力“红线”优化 险资入市脚步会加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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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迎偿付能力“红线”优化 险资入市脚步会加快吗?
2023-09-12 00:04:00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红线”迎来调整,此次关乎保险资金进行股票投资等问题,被业内视为“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又一政策出炉。
  9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在保持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0%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50%监管标准不变的基础上,根据保险业发展实际,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即日起实施。
  此次偿付能力“红线”如何优化?会产生哪些影响?险资入市的脚步会加快吗?记者采访了诸多专家进行解答。
  “红线”如何优化?
  《通知》共有十条,分为四个方面,主要内容是:第一,针对保险公司,实施差异化资本监管。总资产100亿元以上、2000亿元以下的财产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总资产500亿元以上、5000亿元以下的人身险公司,最低资本按照95%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总资产100亿元以下的财产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总资产500亿元以下的人身险公司,最低资本按照90%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
  第二,引导保险公司回归保障本源。将保险公司剩余期限10年期以上保单未来盈余计入核心资本的比例,从目前不超过35%提高至不超过40%,鼓励保险公司发展长期保障型产品。财产险公司最近一个季度末计算的上两个会计年度末所有非寿险业务再保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回溯偏差率的算术平均数、未决赔款准备金回溯偏差率的算术平均数小于等于-5%的,保费风险、准备金风险的最低资本要求减少5%。保险公司投资的非基础资产中,底层资产以收回本金和固定利息为目的,且交易结构在三层级及以内(含表层)的,应纳入利率风险最低资本计量范围,促进保险公司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
  第三,引导保险公司支持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于保险公司投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风险因子从0.35调整为0.3;投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票,风险因子从0.45调整为0.4。对于投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中未穿透的,风险因子从0.6调整为0.5。要求保险公司加强投资收益长期考核,在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中公开披露近三年平均的投资收益率和综合投资收益率。
  第四,引导保险公司支持科技创新。保险公司投资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未上市公司股权,风险因子赋值为0.4。保险公司经营的科技保险适用财产险风险因子计量最低资本,按照90%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
  有利于保险资金进入资本市场
  “这对于资本市场提振信心、活跃交易、扩大资金供给具有积极意义。”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锁凌燕指出,从上述第三、四条可以看到,新规对于保险公司投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科创板股票、REITs、战略新兴企业的股权,均调减了风险因子,能降低权益资产的风险最低资本消耗,为保险资金进行权益投资释放出配置空间。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任志宏也认为,《通知》是活跃资本市场和提振投资者以及消费者信心的配套文件,其及时出台,为保险资金入市提供了可能性和可行性。
  险资一向被视为股市的中长资金来源,此次《通知》还要求保险公司加强投资收益长期考核,在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中公开披露近三年平均的投资收益率和综合投资收益率。“这也有利于险资发挥资本市场‘压舱石’的作用。”锁凌燕表示。
  “保险资金是最稳定和最具有长期投资价值的重要资金来源,将有利于中国股市的长期可持续化健康发展。”任志宏指出。截至6月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26.82万亿元,其中,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3.46万亿元。
  这是否意味着险资入市的脚步加快呢?一位资深险资人士认为,这取决于各家险资的投资偏好,尽管新规一定程度上释放了险资的流动性,但保险资金向来追求稳健,以固定收益类为主,所以目前判断险资是否入市的情况并不明朗。
  中小保险公司资本压力得到一定缓解
  “新规对于降低中小险企最低资本要求给予了一定的资本折扣,这对于保险市场非均衡发现状况下中小保险公司的持续稳健经营发展非常有利。”针对《通知》第一条,任志宏分析指出。
  据了解,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是指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保险公司为吸收资产风险、承保风险等有关风险对偿付能力的不利影响而应当具有的资本金额。
  根据“偿付能力充足率=保险公司的实际资本/最低资本”的公式,调减分母——最低资本,则意味着偿付能力充足率增大,对于缓解中小保险公司资本压力起到一定的缓解作用。“预计提高15个百分点。”一位财险人士预测道。
  据各大保险公司发布的2023年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三峡人寿、北大方正、安心财险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
  偿付能力反映保险公司的偿债能力,是监管重点关注的指标。8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召开的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指出,2023年第二季度,186家保险公司中,有15家公司的风险综合评级为C类,12家公司为D类,即27家保险公司因风险综合评级低于B类,偿付能力处于不达标状态,占比14.5%。
(文章来源:南方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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