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延续3年!把握退出节奏成GP当务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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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延续3年!把握退出节奏成GP当务之事
2023-08-23 14:22:00
《科创板日报》8月23日讯(记者陈美)8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延续实施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简称,公告),规定创投行业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延续到2027年年底,即执行时间为3年。
  《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上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所得税优惠促进创业投资发展政策的时间是2018年12月。正式执行期限是2019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相比上一次税收政策实现的5年期限,新公告3年执行时间有所缩短,更加灵活
  就具体政策来看,创投企业依然有两种方式进行税收核算,即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
  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股权转让所得中仍可享受70%的转让项目对应投资额抵扣;
  创投企业选择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应从创投企业取得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这一政策,紫荆资本法务总监汪澍认为,维持两套税制仍然给了GP和LP多一种选择。双方可根据退出节奏,选择合适税筹方案。比如按照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GP,应当及时为一些“僵尸项目”做亏损减值工作,来在纳税年度内进行投资亏损抵扣。
  另有创投人士认为,退出幕前是创投基金普遍关心的话题,如果按照“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在以前应纳税所得额需要跨越5年的纳税周期长,现在降为3年更加适合、匹配市场对于流动性和退出的需求。因为在实际操作上,创投行业也并不是在基金完整周期结束清算后才向LP分配,部分基金在前期已经分配多次。
  此外,面对最新发布的政策,业内也多期待有更多创投行业税收优惠政策,比如期待能够进一步完善按照“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征税方式。在按照所得形式穿透核算的基础上,允许将适用的单一比例税率与投资期限进行反向挂钩,适时推出长期投资优惠税率,如降低到10%。同时,期待放松对征税方案的期限要求,这将便于市场根据自身现实状况选择合理的税筹方案。
(文章来源:科创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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